港聞

警員被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上訴失敗 高院:案件證據確鑿 不接受被告當時在執行職務

隸屬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的警長朱志豪,大前年休班時在廟街召妓,完事後更威脅對方在三小時內離港,否則便會拘留她七天。

朱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判囚二十個月。

朱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昨指案件證據確鑿,不接受朱辯稱當時是執行職務,又批評朱自稱遭賣淫集團設局陷害的說法不切實際,駁回其上訴。

攝:Liona Li

文:Kevin Li

#TMHK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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