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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最後一人獲准保釋候上訴 上訴庭:若最終成功獲減刑 恐實際已服刑期較判刑長

七名警員在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其中一名被判囚兩年的警員關嘉豪今早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關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指出在考慮到被告數目及刑期後,預計案件上訴最少要排期六至九個月,若案中七名被告未獲保釋,屆時可能已完成大部分刑期,而若最終成功獲減刑的話,實際所服的刑期可能較判刑長,因此批准關的保釋申請,而上述案件的七名被告已全部獲准保釋外出。

攝:Liona Li
文:Kevin Li
#TMHK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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