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終院拒青政兩前議員上訴 梁頌恆:預料將破產

 

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和梁頌恆因去年十月立法會就職宣誓時改變誓詞中字眼讀音及加插字詞,及在宣誓期間披上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旗幟,被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指他們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要求法院褫奪他們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他們拒絕宣誓,且在法例上不能重新宣誓,故他們在宣誓當日起已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二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遭到駁回,其後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審法院是日上午開庭後決定不受理案件。

代表梁頌恒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陳辭指案件牽涉法庭裁定立法會議員喪失議員資格會否構成法庭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從而破壞三權分立的基本原則;亦質疑目前裁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人大常委解釋《基本法》的空間及法庭應如何處理釋法,而法官指上述論點難以看見爭拗點。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指《宣誓及聲明條例》的基本目的是為了確保該人有宣誓這個行為,而非考慮他宣誓時的意圖、行為,更非從其政治立場判定他是否真誠地宣誓。法官質疑有關說法即代表任何人可任意修改誓辭亦能完成宣誓,終審法院終決定不受理案件。

梁頌恆與游蕙禎步出法院首先向公眾鞠躬致歉,其後梁回應傳媒提問時一度哽咽,並坦言對判決失望,他批評政府濫用司法程序,即使上訴至終審仍未能改變結果,形容這影響是災難性的,並相信未來會有更多「政治犯良心犯」上訴至終院。

游蕙禎發言時指出這可能是他們就本案最後一次發言,形容這場官司是一場「戰役」,重申DQ案敗訴不是兩人的終點,他們在立法會外有一片天空,有很多東西等著他們去做。

而訟費方面梁頌恆預料約需一千二百萬,並估計他們的最終結果將會是破產。兩人又指暫未有補選決定,看不到參與選舉的意義。

攝:Liona Li
文:Liona Li, Kevin Li
#TMHK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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