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反東北案 梁曉暘就「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定罪上訴被駁回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期間,有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示威,企圖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並移走大樓外的鐵馬,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以其立法會行管會主席的身分要求警方進入綜合大樓協助維持秩序。警方和示威者其後爆發衝突,多人被捕。案中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及「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名成立的梁曉暘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批准梁就「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一定罪上訴,案件是日審理,梁之上訴被駁回。

代表梁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質疑警務人員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時並未獲得時任立法會主席以其主席身分依《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發出的明確授權,故該名警務人員並不是在「會議廳範圍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立法會行管會主席必然由立法會主席擔任;常任法官李義亦質疑當日立法會外部分示威人士有明顯干擾議會秩序的意圖,而立法會保安亦指無法處理場面,故有合理理據要求警方協助。法官退庭商議片刻後決定駁回上訴,稍後將頒下書面判辭解釋裁決理由。

梁曉暘在庭外表示對上訴遭駁回沒有失望或不失望之感,指會以平常心對待結果及其後有關刑期覆核的上訴。

開庭前有「社民連」成員及新界東北村民到庭外聲援梁曉暘,眾人高呼「保皇黨強姦民意 市民有權示威抗議」及「釋放梁曉暘」等口號。

文、攝:Liona Li
#TMHK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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