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團體要求安老院人均面積「8+8」 工作小組初步同意新舊院舍亦要提升人均面積以及延長結業通知期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是日趁社會福利署之「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討論提升院舍人均面積一事到場請願,眾人先在胡忠大廈平台發言及高呼「我要8+8方案 我要真正安老」、「我要居室 不要囚室」等口號,其後到位於大廈九樓的社會福利署門外向一眾與會委員遞交請願信。「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曾要求社會福利署署長接信,惟社署方面只派出代表接信。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要求修訂《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訂明院舍寢室的人均面積為八平方米,非寢室的人均面積亦為八平方米,而每間寢室最多容納四名服務使用者,只可使用單人床且在床的三邊留有空間,方便輪椅出入及讓員工進行扶抱工作。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成員指寢室八平方米是非常基本的居住條件,能夠放置一張單人床,三邊留有空位,方便扶抱及讓輪椅轉動。對於社署可能提出「4.7+4.7」方案,即院舍寢室的人均面積為四點七平方米,非寢室的人均面積同為四點七平方米,「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指有關方案不能接受。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指院舍寢室八平方米、共用空間八平方米是非常合理的要求,能給予足夠空間讓輪椅轉動及讓院舍員工進行扶抱工作,亦能保障院友私隱及公共空間活動。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昨晚曾致電社會福利署署長要求其到大廈平台接收請願信及接見到場的長者及殘疾人士,惟被署長以「張議員,你唔好咁用啲老人家啦」回絕。

「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成員田北辰透露會上主要有三個方案,第一個方案為現存院舍無須跟隨新標準,而會上沒有人認同此方向;第二個方案為要求舊有院舍要與新標準看齊,田憂慮此方案或令舊有院舍會有強烈聲音要求降低新標準;田表示個人較傾向第三方案,即舊有院舍須提升標準,而新建院舍則要符合新標準。田認為不論新舊院舍,寢室大小亦應有統一標準,新舊院舍人均面積之分別只可為公共空間面積不同,過往《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沒有把寢室面積與公共空間面積分開計算實為不合理之舉。

會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張超雄交代會面情況,指工作小組成員對院舍人均面積應提高至多大未有共識,惟亦有一些進展。成員一致不同意舊有院舍無須跟隨新標準作出改動,以及同意院舍若結業,通知期須由一個月增至三個月;若社會福利署向院舍發出警告信,由一月四日起,有關警告信須上載至網頁,方便讓公眾查閱以提升透明度;並設置時限,逐漸把六歲以上、十八歲以下之殘疾人士從成人私營院舍移離,因殘疾兒童並不適合於成人院舍居住。

邵家臻重申「8+8」為住院人士之基本需要,惟政府認為有關數字「太理想」,指「4.7+4.7」是在有標準下計算出來,但拒絕提供有關計算方法,而邵要求政府交代「4.7+4.7」方案是如何計算出來。被問到會否擔心提倡每間寢室最多容納四名服務使用者會進一步令院舍床位供應緊張,邵表示不能因為床位供應不足而把基本需要要求下降,又認為若社區支援做得更完善,根本沒有那麼多人需要入住院舍。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代表亦表示會繼續跟進,「8+8方案」為他們的底線,又指「每一個人都會老,在公在私都希望爭取更好條件」,稍後將決定下一步行動。

年約七十歲,育有輕中度智障女兒的譚太表示,其女兒居住的院舍寢室人均面積只有五平方米左右,伸手可及隔鄰的床,擔心若院舍中有人感染傳染病會容易傳染他人,又指相關條例二十年來沒有修訂,估計將來再次修例亦至少會於五至十年後,望政府能把目光放遠,亦希望社會福利署署長能夠「有良心」,不要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聆聽他們的訴求。

文、攝:Liona Li
#TMHK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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