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光復香港」圍巾進庭旁聽 王婆婆藐視法庭罪成罰款一千

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因在法庭審理梁天琦等人所涉及的旺角衝突案時戴著一條寫有「光復香港」字眼的圍巾進庭旁聽,早前被審理梁案之法官彭寶琴指其展示標語,裁定其藐視法庭罪成,案件是日判刑。王婆婆被判罰款一千元,須在三個月內繳交罰款。

王之代表律師求情時指王關心年青人,自二零一四年起眼見香港有不少年青人被檢控及監禁,非常同情年青人的處境,故經常想做些事情聲援年青人,令他們獲得精神上的支持,而由於王居於深圳,她每日到庭聽審來回均要用上約兩個半小時交通時間,但即使其身患多種疾病,她不論打風落雨仍然堅持到庭聽審以精神上支持各被告。

代表律師指王婆婆已明白藐視法庭的後果,而王之行為並非最嚴重的藐視法庭行為,且沒有影響陪審團,而王自行撰寫的求情信亦表達出悔意及答應以後不會再干擾法庭程序。

法官於聽取求情後認為王婆婆的求情信表達出悔意,故判其罰款一千元。法官於判刑時指文明社會必須明白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法治才得以維持,而法庭是進行審訊的地方,並非表述政治主張的地方,認為王當日是有意識地執意不服從法庭命令,故裁定王婆婆藐視法庭罪成。

王婆婆表示已決定上訴,但強調自己尊重法庭,並將會繼續到庭聽審,以支持年輕人。

(資料圖片)
文:Liona Li
#TMHK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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