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案】梁天琦自辯指在旺角舉辦選舉遊行望分隔示威者與警察以緩和現場氣氛

在高等法院正審理的旺角衝突案中,首被告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是日開始自辯,梁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自案件正式審訊起還柙至今。

梁於庭上憶述當時情況,指事發當日自己因選舉活動感到疲累,但本民前早前已同意支援小販,故得知只有約十名成員左右能抽空出席,便決定到旺角支援小販擺賣。梁抵達旺角時約為晚上九時半左右,當時氣氛平靜,偶有小販與食環署人員口角,亦有群眾懷疑遭的士撞倒,對警方放行的士之做法感到不滿,一度包圍的士,但及後在「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呼籲下,的士成功離開,現場氣氛再次回復平靜,梁形容此後現場「相安無事」。

至約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警方高台推入朗豪坊一帶,大批警員隨之衝入,令現場氣氛再次緊張起來,梁質疑當時「市民只係過緊節,點解要用咁強硬嘅手段將行人硬向行人路推,妄顧在場人士安全」。梁相信警察此舉為準備清場之舉動,又相信其會以暴力方式,即類似佔領時「用警棍打、胡椒噴霧噴、一邊舉紅旗」的方式清場。

梁指當時其選舉經理曾致電他,建議他發起選舉遊行,梁當時拒絕,因其為新界東候選人,在旺角舉行選舉遊行比較尷尬。其後選舉經理到場再次向他提出相關建議,梁認為自己有責任保護市民,加上當時情況危急,期望透過置身警察前方,隔開市民與警察,以緩和當時氣氛及令警察在使用武力時有所顧忌,遂同意有關做法,呼籲約十至二十名本民前成員穿上藍色衛衣作記認,並用大聲公交代作選舉遊行的意願。梁指當時自己曾走上防線多次向警方重複舉辦選舉遊行的意願及詢問警方有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協助,惟得不到回應。梁表示當時曾呼籲在場人士「執生」、「小心」、「要救身邊人」是擔心在場人士受到傷害。

其後在黃台仰高呼「三、二、一、去」後,身邊隊伍向前跑,而他自己當時亦跟隨隊伍一同向前跑,撞向警察長盾。梁憶述自己當時並沒有手持盾牌,只有手持一瓶拿來飲用的樽裝水,在撞到盾牌後即被警方以警棍連續擊打兩至三次,眼鏡旋即被打破,而他的頭、臉、身亦被胡椒噴霧噴中。他其後被帶到朗豪坊沖洗,並向亞皆老街方向離開,在走到亞皆老街時看見有人穿著反光衣,相信為交通警員的人士與市民在地上糾纏,他當時覺得非常生氣,並向該方向邁進,其後襲擊了一名警員。

梁指後來聽到「嘭」「嘭」兩聲並嗅到火藥味,猜到應該有警察開了槍後便四處張望,尋找警察向誰人開槍,期間看見有一名女子被一名警察箍著頸部,欲上前阻止該名警察粗暴對待該女子時被數名警員按倒在地拘捕。

梁明早將繼續自辯。

(資料圖片)
文:Liona Li

#TMHK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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