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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庭內拍照】准保釋下月訊 唐琳玲拒律師代表:涉資訊誤導令自己作錯決定

女子唐琳玲前日於高等法院聽審期間,涉嫌在廳內拍攝。高等法院是日下午再開庭處理,法官陳慶偉決定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五日再審,唐獲准以五萬元現金保釋,七十二小時內需繳交,期間須居住指定地點及不得離港。

在下午開庭後,向唐提供法律意見的大律師艾勤賢向法官指,自己已經向唐解釋香港和中國法律制度不同,其後嘗試稱唐準備認罪時,唐突然打斷,並拒絕讓艾勤賢代表她。

唐指,艾勤賢誤導了自己,及向傳媒發放了錯誤資訊,艾其後離開法庭,並強調自己並無向傳媒發放資訊。

唐其後在庭內自白指,自己在澳洲悉尼讀書,曾放棄過移民澳洲的機會,自己很喜歡香港,覺得很和諧,又指說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法官陳慶偉其後問唐是否香港居民,她認同,並指自己現以訪客身份留港。法官其後問她的香港住處及收入,她指自己被太多傳媒採訪,不希望用說話回答以保障私隱,其後她手寫答案在紙上交予法庭。法官又透露,警方預計在下星期中完成案件調查,律政司會再決定是否向唐提起訴。

文、攝:Kevin Li

#TMHK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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