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庭內拍照】警方在唐琳玲手機發現三張法庭內照片 唐:耶穌認為我沒有拍照

高等法院是日上午開庭處理中國女子唐琳玲在庭上拍照一事,律政司一方透露警方在調查後發現唐的手機內有三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拍攝到三名律師及部分涉及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的答辯人,而警方亦已向三名目擊證人錄取口供。

法官要求唐回應,唐重申因聆訊是公開進行,故沒有特別留意到不能拍攝,又指法庭外設有電視,且法官容許公眾使用手機故認為自己能夠拍攝。唐指自己昨日曾與耶穌交談,耶穌認同有關事件不是一件大事,亦認為她沒有拍攝。法官陳慶偉聞言即詢問唐是否曾患有精神問題,唐以「沒有,絕對沒有」回應。

法官指將於明天就事件進行一個簡短審訊,並要求法律援助署會見唐,看看是否向能其提供協助,唐表示要聯絡朋友索取法律意見,要求取回電話。法官表明不會批准其取回電話,並決定把唐暫時還柙在高等法院,以便法援署派員協助,又准許她打電話尋找私人律師協助。

法官詢問唐是否需要法援署協助,唐表示來港是為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而與法援署溝通亦可以了解他們的服務質素,故希望會見他們。法官即向唐指出若案件繼續拖延下去,她會繼續被還柙,以此方法了解香港法律制度代價高昂。

(資料圖片)
文:Liona Li
#TMHK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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