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明年實施 市民可於明年二月十六日起領取補貼

運輸署是日下午公佈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具體安排,計劃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市民最快可於明年二月十六日起到全港超過一千八百個地點領取補貼,並可於每月十六日領取上一個月的補貼,每月補貼的最後領取日期為可領取日期的三個月內。市民每月的交通費用若超過四百元,即可領取相當於該月總交通費用減去四百元後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補貼,上限為每月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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