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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明年實施 市民可於明年二月十六日起領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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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是日下午公佈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具體安排,計劃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市民最快可於明年二月十六日起到全港超過一千八百個地點領取補貼,並可於每月十六日領取上一個月的補貼,每月補貼的最後領取日期為可領取日期的三個月內。市民每月的交通費用若超過四百元,即可領取相當於該月總交通費用減去四百元後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補貼,上限為每月三百元。

市民除可到設於地鐵站、輕鐵站以及渡輪碼頭的「補貼領取站」領取補貼外,亦可到7-Eleven便利店、OK便利站、惠康超級市場以及八達通服務站領取補貼,更可使用八達通流動應用程式領取補貼。

各公共交通工具原來之優惠,包括月票優惠亦會計算在交通開支當中,與八達通扣連的月票如港鐵全月通加強版、九巴月票及新渡輪月票將會自動計算,而部份需要另外購買的月票或車票,如港鐵都會票、屯門南昌全日通、機場快線來回票、港九小輪假日來回票及新渡輪假日來回票等,則需要到全港九十一部「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以車票及八達通作登記,方能計算在每月車費開支內。

而每月車費開支的計算範圍亦由提出計劃時只涵蓋港鐵、巴士、小巴及渡輪擴展至已向運輸署申請的村巴、員工巴士、紅巴及街渡。運輸署指已接獲約三十宗申請,包含馬灣的村巴、香港仔來往旺角的紅巴及西環來往荃灣的紅巴等。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指預計每年政府會向市民補貼約二十三億元,約有二百二十萬人受惠,又指會在推行計劃一年後檢討使用及操作情況,期望能完善計劃。

文、攝:Liona Li
#TMHK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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