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逃犯條例》修訂在外部勢力介入下上升至憲制層面 中央機構發聲理所當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是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形容政府要求立法會下月十二日恢復修訂逃犯條例二讀辯論為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強調有關決定並非不尊重立法會,亦不是想再引起立法會的衝突,而是由於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至今仍未能選出主席,並發生衝突、出現混亂及令人心痛的場面,不但失去六星期的審議時間,而且在目前情況下更看不見前路,故特區政府必須作出負責任及果斷的決定。林鄭籲外界認清楚是甚麼令政府尊重的制度無法執行,又指民主派議員要求撤回修訂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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