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首宗暴動案認罪22歲救生員判囚四年 警方歡迎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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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反修例示威者認罪的暴動案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二十二歲被告冼嘉豪被指去年六月十二日於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參與暴動」,冼認罪被判囚四年,囚車駛離法院時有聲援者攔車及大叫口號。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翊几會見傳媒,稱警方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判刑能反映暴動的嚴重程度,又指裁決可以給社會反思機會。鄧形容案件以六年為量刑起點,充分反映暴動罪嚴重性。

攝:Cloud Chau、Kevin Li
文:Zulu Lo

#TMHK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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