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料選委會選舉九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十二月舉行、明年三月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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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會見傳媒時表示,修訂有助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及「愛國者治港」為主的政治體制。林鄭又預料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於今年九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於十二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則於明年三月舉行。

林鄭指新修訂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且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及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強調自己和特區政府堅定支持新修訂。

林鄭表示,會將修訂本地法律化,包括由地區直接議席由35席減至20席,原有五個選區改為十個選區外,亦會涵蓋制定具體選舉安排,如設立關愛隊讓長者和孕婦排隊、利用電子派票方式進行投票等。

林鄭預料條例在五月底通過,六月重新進行選民登記,預料今年九月先進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今年十二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三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而現屆立法會將運作到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預料延任至今年十月中、下旬才終止運作。

攝:Gordon Choi, Jason Leung
文:Zulu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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