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理大衝突案:12名青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刑
2019年11月發生的理大衝突案中,12名青年,當時年齡介於18至25歲,因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名在區域法院被定罪。
其中一名文員因襲擊執法人員被判56個月3星期監禁,其餘被告則分別被判26個半月至35個月不等的刑期。另外,案發時年齡16至18歲的5名被告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31223
2019年11月發生的理大衝突案中,12名青年,當時年齡介於18至25歲,因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名在區域法院被定罪。
其中一名文員因襲擊執法人員被判56個月3星期監禁,其餘被告則分別被判26個半月至35個月不等的刑期。另外,案發時年齡16至18歲的5名被告承認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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