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向勞工處申訴 稱遭《華爾街日報》不合理解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今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提出申索,指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因其記協身份而解僱她,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第21B條。鄭嘉如表示,《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但她認為解僱原因與其參加工會活動有關,屬「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
鄭嘉如透露,曾透過法律代表與《華爾街日報》法律部溝通,建議以第三方調解,但對方拒絕,堅稱解僱屬裁員需要,並拒絕復職要求。因溝通無果,她決定向勞工處申訴,已向勞資審裁科報案,並將於翌日錄口供。鄭嘉如補充,在記協選舉前夕,其上司曾要求她退出記協,聲稱香港環境不適合推動新聞自由。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