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09/12/2024 TMHK 編輯部 鋼琴教室違殘疾歧視條例 解僱試用期患病員工賠14.3萬 一名鋼琴教室客戶服務主任在試用期間因病被解僱,區域法院裁定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須支付9.5萬元感情損害賠償及4.8萬元收入損失賠償,總額達14.3萬元,相當於該員工3個月薪金。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