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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引用「非法操練罪」拘九人 警:具暴力性質的「黑暴苗頭」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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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採取行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十三條「非法操練罪」,拘捕九名年齡介乎二十至二十五歲的男子。警方早前接獲情報,指有團伙在新蒲崗一工廈單位內收藏武器,並為反政府人士提供類軍事形式訓練,昨晚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當場拘捕正在進行集訓的疑犯,並在屯門及油麻地再拘捕另外三人。

國安處警司周學賢指出,涉事單位重門深鎖且窗戶密封,行動中檢獲大批仿製長短氣槍、軍刀、長劍及搏鬥裝備,更發現懷疑經改裝的自製爆炸品及一部三維打印機。調查顯示,該團伙涉嫌招攬成員進行槍械、格鬥及無線電通訊等演練,受訓者表現純熟。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透露,部分被捕人士近日曾身穿黑衣現身大埔宏福苑火災現場,並涉嫌在網上發布仇恨言論攻擊政府救災工作。更有學員承認接受訓練是為了在社會動盪重臨之時,用以襲擊警員或政府人員。李桂華形容,具暴力性質的「黑暴苗頭」已出現,警方絕不能掉以輕心,不排除日後會加控更嚴重罪行。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