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頒臨時禁制令 梁頌恆游蕙禎明日可再宣誓

特區政府於昨日黃昏透過律政司向高等法院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安排「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明天於大會上重新宣誓的決定申請禁制令,及就立法會主席權力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於凌晨零時前發出司法覆核許可,但拒批出臨時禁制令,案件將於十一月三日審理。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在庭上指梁、游兩人於上週三的宣誓向公眾及世界展示了他們沒有意識擁護基本法的訊息,並以「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要求法院禁制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執行裁決。

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指立法會主席有絕對的憲制權利執行自己的決定,認為政府一方的理據薄弱,不應作出有關申請。

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同本案無關,而上周三宣誓是陳維安拒絕監誓,才宣告宣誓無效,根本沒有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譚俊傑亦指由於游已參加了立法會教育和政制委員會的主席競選,政府現時做法會影響議會的運作。

高院法官區慶祥聽取發言後指因梁、游兩人現時未被取消議員資格,仍是代表公眾,如現時向兩人頒下臨時禁制令,日後若政府於司法覆核敗訴並沒有足夠補救方法,兩人被剝奪的權利難以補救,因此不頒下臨時禁制令是按法律原則,以平衡各方利益。

梁、游兩人於裁決後在高等法院門外見記者,再次批評政府做法毫無理據,踐踏三權分立,並指他們必須勝出這場官司,否則日後香港核心價值不保。他們將於接下來幾小時研究如何於明天作出一個最有利自己陣營的宣誓方式,並答謝支持者於短時間內到場聲援。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法理上包括政府在內都可循司法途徑挑戰立法會主席的裁決,但政治上會被視為破壞行政立法關係,並稱過去政府即使認為立法會主席的裁決有錯,亦不會作司法覆核;至於政府是否行政干預立法,曾則稱不便評論。

圖:蘋果日報截圖
文:Kevin Li
#TMHK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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