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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頒令封鎖大廈 損毀嚴重急需復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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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文,雖然爆炸樓宇沒有即時危險。為保安全,屋宇署下午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事發車房整幢樓宇。原因指樓宇唯一的樓梯在昨日爆炸中受到嚴重損毀,需安排政府承辦商進行緊急復修工程。

翻查屋宇署紀錄顯示,事發樓宇於1971年末取得俗稱「入伙紙」的「佔用許可證」。地面四個鋪位為非住用用途,樓上五層一梯兩伙單位則為住用用途。

文:Kevin Li

(資料圖片)

#TMHK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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