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政總東翼前地案】三人被判六至八個月監禁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前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於是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左右宣布判決,黃被判監禁六個月、羅被判監禁八個月監禁及周被判監禁七個月。包括被告父母、數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內等約百名旁聽支持者聽到結果後不滿,部分人士落淚。「保衛香港運動」人士在法院外得悉判刑後播「喜氣洋洋」歌曲慶祝。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開庭時透露代表黃之鋒的律師昨晚十一時左右提交了一封信,楊要求律師釐清是否希望法庭在判決時考慮信件,若希望法庭考慮則可能要再公開聆訊,而辯方代表律師表示因擔心耽誤聆訊,法庭毋須納入考慮範圍。上訴庭不接納有關解釋並指有關做法不負責任,經三次短暫休庭後辯方代表律師最終提出撤回信件。

圖:Liona Li,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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