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佔領妨擾案辯方質控罪不清晰 法庭定明年一月審前覆核

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清場期間,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黃浩銘、李永達、耀華及張秀賢,九人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各人是日下午在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控方指,由於控辯雙方就控罪及是否要分案聆訊等議題進行陳詞,恐怕今日未能處理全部事項,因此建議押後審前覆核。而控辯雙方均認為審前覆核需時四日,法庭現決定將預審定於明年一月九至十二日進行,各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代表其中三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批評目前控罪有問題,指有部分控罪重複,亦有指控在法律上聞所未聞。麥續指控罪內容亦有非常多不清晰之處,惟控方一直逃避澄清。麥又要求控方交代尚有數百名在「佔領行動」期間被拘捕人士的情況,指被捕者中部分人為律師、大律師,或會參與本案審訊,亦有人可能會被傳召為辯方證人,萬一他們被檢控,或會影響本案審理。麥最後指事發至今已有三年,認為情況應已明朗化,希望律政司盡快作出交代。

退庭後眾被告於庭外發言及講解案件程序。戴耀庭指他們九人「由始至終進行公民抗命」,大家都知道大家的身份,沒有涉及隱瞞,重申眾被告不是逃避認罪,認為責任是在於控方至今仍未處理好控罪內容。戴又指若他們九人被控非法集會的話,會進行抗辯,重申他們是以和平手法抗爭,並不含任何暴力成分。戴最後指若檢控罪名為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舉行集會的話,他們很大機會認罪。

攝:Liona Li,Kevin Li
文:Kevin Li
#TMHK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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