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是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將《議事規則》修訂合併辯論一事,指《基本法》規定立法會可自行決定修訂或制訂議事規則,亦賦予立法會主席行使職權,就議會事項作出裁決,尊重主席就已纏繞一段時間的修訂作出裁決,又認為立法會主席的裁決「四平八穩」,「採取寬鬆原則,接納來自非建制議員提出的相當多修訂」。
對於明年立法會補選與全國兩會撞期一事,林鄭月娥指尊重選管會決定,而有關選舉日期已經刊憲,提名期亦即將進行,故選舉日期不存在改動空間。
文、攝:Liona Li
#TMHK201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