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十二月 2017

港聞

蠔涌炸彈案押後判刑 三被告繼續還柙

五名介乎二十一至三十四歲男子涉嫌於二零一五年五及六月在西貢蠔涌舊亞視片廠製造炸彈被捕,及後五人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等罪名,陪審團早前裁定涉及五名被告的串謀製造炸藥罪,當中第二鄭偉成及第三被告彭艾烈罪成,其餘三名被告罪名不成立;至於第一被告陳耀成和及第二被告各被控之一項管有炸藥罪,以及第三被告被控之兩項管有炸藥罪,則全部成立,案件原於是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在聽取求情後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下週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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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呼籲各方冷靜 不希望有人惹上官非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是日多次暫停會議後,晚上八時左右於立法會見記者。

梁稱已經盡力與建制及泛民議員溝通,希望就會議安排達成共識,呼籲各方要冷靜處事,強調若堅持己見是沒辦法談得成,並認為目前仍有空間取得空識。他又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列明任何人阻礙議會進行均是干犯刑事法例,不希望有人惹上官非,雖然明白議員有不滿但希望他們盡量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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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及反對議事規則修訂者於立法會示威 泛民批評政府拒提交法案為協助議案通過

數百名支持及反對《議事規則》修訂示威者是日晚上於立法會示威區抗議。

包括「工聯會」人士的支持者批評泛民主派「拉布」阻撓民生,而不同泛民政黨支持者則輪流發言解釋若《議事規則》修改獲通過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被撤銷議員資格的姚松炎、劉小麗及羅冠聰輪流發言,他們均批評主席梁君彥就合併辯論的裁決不公平,並稱政府近期拒絕提交法案是為了協助修改議事規則議案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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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泛民行為可干犯刑事罪行 呼籲回頭是岸理性開會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於立法會會議暫停期間見記者,稱泛民議員衝出主席台行為有機會干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九條,即任何人包括議員不得阻礙議員正常執行職責,有關干犯屬刑事罪行,他呼籲回頭是岸,並理性進行會議,稱該黨議員會配合開會,亦不希望有流會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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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清場案 法官押後判刑

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內等多名被告的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原於是日判刑,惟法官於聽取求情後表示須時間考慮刑罰,且有部分犯案者犯案時為少年,終審法院在批准黃之鋒就「公民廣場案」上訴時,其中一條廣泛而具爭議性的法律問題為上訴法庭在何等程度上應考慮《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9A 條對十六至二十一歲少年罪犯監禁的規定,惟法庭可就刑事藐視法庭判處的刑罰並不多,須考慮辯方律師有關的進一步書面陳詞才能判刑,故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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