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陳浩天選舉呈情 陳:判決令香港與普通法世界分道揚鑣

高等法院是日頒下判辭,駁回「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因二零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而提出的選舉呈請並下令其支付訟費,陳預料訟費或多達七位數字,惟因成功申請法援,故暫時沒有破產危機。

陳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判決再次證明香港處於一個殖民地的狀態,「一國兩制」只是一紙虛言,香港必定要脫離中國獨立才能保障港人的民主自由。陳又指裁決顯示出法庭認為「人權不重要,憲法才重要」,《基本法》第104條原應應用於高官、當選人身上,惟判決認為參選人亦需順利地宣誓才能參選。陳批評主權移交前宣誓者只須維護香港法律,為港人效忠,惟主權移交後加入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立場。

陳指判決令香港與普通法世界分道揚鑣,嚴重衝擊香港法治,惟縱使現時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系統皆告崩潰,但陳仍對香港有信心,又指自己的心無論如何亦不會向中共投降,籲年青一代稍安無燥,因已站出來的人必定戰鬥到最後,不會投降。

陳重申任何人的政治立場不應成為不能參選的原因,否則有關選舉非一個公平公開的選舉。至於會否就裁決提出上訴,陳表示要與律師團隊及黨友再商量。陳表示即使上訴亦對結果不樂觀,甚至悲觀,惟其案件將成為案例,影響後來者包括自決派的參選權,故會慎重考慮。

攝:Jason Leung
文:Liona Li
#TMHK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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