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案】控方:黃台仰作挑撥言論 令群眾衝擊警防線
二零一六年初發生的旺角衝突,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名被告,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是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六十天。
法官在四男五女陪審團宣誓後提醒他們在審訊期間要保持開放態度,並禁止與外界討論,需要獨立考慮每名被告每項控罪的證據,分析並作出裁決。
控方在開案陳詞時先向陪審團解釋審訊流程,並指案中證物涉及大量錄影片段,預計將傳召警務人員、食環署小販管理隊人員、市民,法證專家等約九十七人到庭作供。
控方於庭上播放多段由食環署及警方在二零一六年二月八日晚上拍攝的錄影片段,顯示在當日晚上八時左右,旺角砵蘭街及奶路臣街一帶道路暢順,之後越來越多小販及群眾聚集;其後大約十時群眾開始堵塞行車路,並開始有身穿藍色上衣人士與警員發生口角及衝撞,片段亦可見到群眾包圍兩輛警車,令警車無法駛離。
控方指正在流亡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當時身處高位以擴音器作出呼籲及挑撥言論,令群眾衝擊警方防線,以及向警員投擲雜物,而警方當時迫於無奈向山東街方向往後退,在退後時一直被投擲雜物,因此最後施放胡椒噴霧。
控方預計開案陳詞需到明日上午才能完成。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