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就「香港眾志」被拒公司註冊申請司法覆核

就公司註冊署拒絕「香港眾志」註冊為公司一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是日下午到高等法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黃之鋒指早於二零一六年已經申請公司註冊,惟過程中一直被留難,強調在沒有《政黨法》下「香港眾志」註冊為公司是合理舉動。對於公司註冊署指因「香港眾志」的網站主張「民主自決」故拒絕其申請,黃質疑該決定的合理性,批評該決定反映政治篩選及國家安全已凌駕港人表達自由,擔心未來連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政黨亦不能再擁有一間公司。

文、攝:Liona Li
#TMHK20180417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