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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代表律師對暴動罪罪成感失望 將研究會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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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在退庭商議二十多小時後,在約下午五時就牽涉「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的旺角衝突案作出裁決,九人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天琦一項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名成立,煽惑暴動罪則不成立,另有一項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控罪未達成有效裁決。

陪審團亦一致裁定第二被告李諾文一項非法集結罪不成立、第五被告林倫慶三項暴動罪名不成立,以及第三被告盧建民一項暴動罪名成立,盧須即時還柙,而第二、四被告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控罪同樣未達成有效裁決,法庭將於下週一處理第一及第三被告的求情,亦將於六月十一日處理未達成有效裁決的控罪。

梁天琦的代表律師蔡維邦在庭外指並沒有證據證明梁天琦有意圖去煽惑暴動,故認為煽惑暴動罪不成立的裁決恰當,但對其一項暴動罪罪成感到失望,至於上訴與否則要留待重新審視整個審訊過程,研究是否有理據提出上訴而定。蔡又指暫時未與梁談話故不知其感受,而對於會否擔心未達成有效裁決的控罪將重新審訊,蔡希望案件不需要重審,但指重審與否由控方決定。

攝:Kevin Li,Liona Li,KT
文:Liona Li
#TMHK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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