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庭內拍照】押後至下週一裁決 唐琳玲:對事件感抱歉 盼此事能為司法制度帶來改革

高等法院是日繼續處理中國女子唐琳玲在庭上拍照,其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法官陳慶偉押後案件至下週一裁決,唐需繼續還柙,交由懲教署看管。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黃佩琪,是日問唐是否當日是明知道法庭內不准攝影仍在庭內拍攝,唐回應當日亦有法律界人士在庭內作出如飲食和使用電話等被禁止的行為,認為是有人破壞規矩,為自己帶來了不好的引導,重申自己並沒有認真考慮「不准攝影」標語是否受法律約束,並認為法官允許有人在庭內拍攝。

唐對事件引起的風波感到抱歉,希望有關當局能徹查令事件有個公平合理的交代,並願意接受公正嚴明法官的裁決。唐又指中國的法官會就重大案件發放相片,認為有關做法能令市民了解法律程序及令司法程序更透明,希望日後法庭處理重大案件時應考慮全程同步錄影,盼事件能為香港司法制度帶來改革。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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