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因鐳射筆案再被捕 案件下周二提堂

警方是日清晨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再次拘捕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方仲賢其後獲准保釋,將於下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方仲賢於去年八月六日晚上,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高功率雷射裝置」時被多名休班警員截查,其後一度逃跑。警方在其手持的膠袋內,搜出十枝鐳射筆。

警方指,經調查後發現,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相關鐳射筆可用作工業及軍事用途,用以傷害他人的話足以致盲。儘管方仲賢當時聲稱鐳射筆是用作觀星,但警方認為他並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藏有有關鐳射筆。

警方又指,方仲賢於被捕後由救護車送院期間曾重置手提電話,相信他是意圖刪除與案件有關的証據。

被問到何謂合理辯解,警方解釋指若帶武器作特定用途,可視作合理辯解。警方舉例指,若有人帶十把刀外出,正常人會覺得很奇怪,但若果他是一位廚師,剛磨完刀把刀帶回餐廳,則可視作合理辯解。

文、攝:Liona Li
#TMHK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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