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已購二千萬劑新冠肺炎疫苗優先為高風險群組接種 重申注射疫苗「是有選擇的」

這個slideshow需要JavaScript。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舉行記者會,交代港府採購及注射新冠肺炎疫苗安排,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陳松青和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亦有出席。林鄭指港府已購入逾二千萬劑疫苗,計劃讓高風險群組優先接種,又重申市民有權知道接種哪一種疫苗,若不打算接種可於另一個時間、地點接種另一種疫苗,強調市民注射疫苗「是有選擇的」。

林鄭表示特區政府已向三間藥廠購入共2250萬劑疫苗,三種疫苗都需要每次打兩針,料足夠全港人口使用,但仍會按計劃去尋找第四款疫苗,希望疫苗數量足夠本港人口的兩倍。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教授表示,聯合科學委員會提議為六十歲以上、有長期病患、醫療機構員工或是在安老院舍和護老院的員工等優先注射,優先注射群組推算有二、三百萬人,政府專責工作小組將會研究如何排優先次序。

行政會議今日訂立十二個月生效期的《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新規例,為疫苗提供緊急使用的法律框架。林鄭表示,疫苗已經經過嚴格的臨床測試,專家亦會審視有關數據以確定其安全性,籲市民毋須過分擔心,又指接種疫苗的好處遠比風險多。林鄭指政府計劃成立保障基金,保障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市民,有關保障基金將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新規例為負責注射的醫護人員提供民事法律責任保障,使他們毋須因疫苗特色而負上民事法律責任。陳肇始指成立保障基金是參考外國做法後決定,市民一旦因接種認可疫苗而出現罕見或未能預見的嚴重不良反應時,可以向藥廠追究責任,而保障基金會承擔經法律或仲裁決定的賠償金額,基金亦會為市民提供經濟上支援。
陳肇始又提到政府修改《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天起刊憲,要求英國抵港人士,從明天(24日)起須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廿一天強制檢疫。

對於早前林鄭指市民不可選擇接種哪一種疫苗的講法,林鄭回應指當時可能表達得不太清楚,她指政府會視乎形勢、和疫苗的抵港時間來決定為市民接種哪一種疫苗,政府會因應時間及接種中心,如醫院、私家診所、安老院、特設的社區接種中心等安排接種相應的疫苗。

林鄭重申市民一定有知情權,市民將會知道該處正使用某一種疫苗,而不打算接種,可以選擇在另約時間、接種中心接種另一種疫苗,又強調市民注射疫苗「是有選擇的」。

創新及科技局將就疫苗注射開發「電子針卡」,提供檢測和疫苗注射記錄。

攝:Gordon Choi, Kevin Li
文:Zulu Lo

#TMHK20201223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