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被控犯國安法案 總裁判官再拒11人保釋申請

四十七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其中二十一人行使了每八日覆核一次保釋申請權利,案件是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案件開始時,區諾軒、馮達浚、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尹兆堅、楊岳橋及鄒家成撤回申請及放棄每八天覆核一次的權利,而何桂藍及林卓廷亦撤回申請,惟保留每八天覆核一次權利。

其餘的包括梁國雄、岑子杰、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黃子悅、吳敏兒、岑敖暉、王百羽、余慧明及毛孟靜,總裁判官蘇惠德則裁定保釋被拒,需繼續還押,其中梁國雄、岑子杰、余慧明及毛孟靜放棄每八天覆核一次的權利,其餘人士則保留有關權利。

攝:Cloud Chau
文:Kevin Li
#TMHK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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