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六人被控違反《社團條例》罪成 各被罰款二千五到四千元
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之基金信託人被控違反《社團條例》案,六名被告是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各罰款二千五到四千元。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社團條例》列名本地社團成立後一個月內要向當局申請註冊或豁免申請,惟上述基金從來都沒有遞交申請,因此裁定六名被告罪成。
其中一名被告吳靄儀指,將在仔細研究判辭後決定下一步行動。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