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護關鍵基礎設施 鄧炳強強調不公開名單避免攻擊
政府計劃立法加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的安全保障。在立法會的一個委員會會議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界定關鍵基礎設施將根據其對社會運作的必要性進行。
對於傳媒及電台是否列為關鍵基礎設施,鄧炳強解釋,電台的廣播服務具有重要性,但報館系統被入侵未必會影響社會必需服務。未來將成立的專責辦公室會界定哪些機構需納入規管,但不會公開名單以避免成為攻擊目標。
政府目前計劃將八個界別納入關鍵基礎設施範疇,暫不包括教育界。鄧炳強表示會適時檢討,但目前不認為大學系統問題會導致社會癱瘓。
專責辦公室預計規模約40至50人,專員由首長級第三至第四級官員出任,副專員由首長級第一級官員擔任。辦公室成員將來自政府資訊科技辦公室、警方科技罪案組及其他法律專家。
鄧炳強表示,被規管機構主要是大型企業,如涉及中小企業,創新科技署將提供科技券資助以提升系統安全。專責辦公室將分階段指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有議員關注條例未涵蓋政府部門,鄧炳強回應稱,對政府部門的懲罰將依據《公務員守則》,不將政府納入條例符合國際標準,做法較為合理。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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