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啟德演唱會藏炸彈 男子被控四項「炸彈嚇詐行為」罪須還柙候訊
一名男子涉嫌虛報在啟德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有炸彈威脅,警方國安處落案起訴他四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三十五歲被告張可佳暫毋須答辯,控方要求押後以便搜集其手機及社交平台相關證據。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九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惟保留日後申請保釋的權利。
案情指,被告於上月十日及十三日,透過電郵及通訊渠道向警方發出虛假炸彈威脅信息,聲稱啟德場館有爆炸品,意圖誤導警方行動。消息稱,他在通報後將手機棄置海中。警方其後展開海上搜證行動,出動飛虎隊水鬼隊於紅磡海面協助調查。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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