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海濱公園元旦凌晨發生襲擊案 十三歲女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捕
警方就一宗發生於觀塘海濱公園的襲擊案,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捕一名十三歲少女。案情指,涉案少女與十五歲女事主互相認識,疑因不滿對方在網上散播針對自己的不實謠言,於凌晨一時許相約談判,期間向對方施襲,多次掌摑及腳踢事主,導致其面部及身體多處瘀傷。
警方接獲受害人母親報案後,隨即翻查閉路電視及分析情報,同日下午五時許在葵涌將疑犯拘捕,並檢走犯案時穿著的衣物。警方嚴厲譴責暴力行為,強調對暴力採取零容忍態度,重申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性質嚴重,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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