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五類電腦罪行刑事化 嚴重干擾系統最高囚終身
法改會發表最新報告書,建議將五類依賴電腦網絡的行為列作刑事罪行,涵蓋非法取覽、截取、干擾數據或系統,以及管有犯罪器材等範疇,共提出十六項建議。針對「非法取覽」罪,報告建議列為簡易程序罪行,但同時引入法定免責辯護,容許認可的網絡安全從業員在進行真實保安工作時獲豁免。
在國家安全方面,報告認為現行《港區國安法》涵蓋面廣,足以處理干擾數據及系統等行為,建議政府待《基本法》二十三條落實後,再檢視相關罪行是否有完善空間。至於罰則方面,法改會建議大幅加重刑罰以收阻嚇之效,非法取覽或截取數據最高可判監十四年;若涉及加重罪行的非法干擾數據或系統,最高更可處以終身監禁。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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