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林鄭一稿兩用無限Loop 無視市民反對意見

IMG_1191.JPG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是日於報章及政府新聞網發布名為「2017 一定要得」評論文章,總結之前一年半以來政改工作及推銷政改方案。
本台記者發現講稿內容,用詞及重點均於司長昨日上午於立法會宣讀聲明十分相似,文章沒有回應任何方案推出一天多來社會多方面意見,只是舊調重提。

文章林首先總結月來已舉辦88場諮詢會、收集到13萬份書面意見及不同學術民間機構調查為編寫方案提出了寶貴意見,對此作出感謝,稱廣大市民十分期盼2017年能順利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由於此政策關係到中央與特區之關係,因此必須嚴格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辦事,強調憲制上要求必須令中央有話語權。對香港多元社會中有不同意見可以了解。但要政制向前發展,市民必須顧及現況放下成見。要在「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嚴格依法辦事。重申立法會議員擔當時代、歷史對他們的憲制責任,呼籲泛民主派議員不要阻礙政治向前發展,否則只能原地踏步,指「這是時代的呼喚」。

林表示方案框架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於去年八月三十一人大常委會決定,於特別行政區政制體制四大原則上操作。此規劃有助於選舉能公開公正舉行,讓香港政治向前發展,力求多方平衡。

林希望立法會能儘快展開表決程序,期望能在暑假休會前完成。中央領導人多次表示對是次普選行政長官之誠意及決心,並做出莊嚴承諾。表示諮詢道路已經走盡,接下來將全力以赴努力爭取議員市民支持,又重申香港人不應錯過是次「黃金機會」,若方案遭否決的話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啟政改。下屆行政長官是普選選出的話則有足夠政治能量推動政治向前發展,包括普選立法會議席。對於有意見指中央應承諾將來普選方案有優化空間,林表示基本法及2004年人大解釋已提供可以啟動進一步產生辦法基礎。是否有需要進行將修改則將來留待行政長官作出相關考慮。認為現時要求通過政改之民意非常清晰,林呼籲泛民主派議員要顯示政治勇氣及決心,在追求自我理想同時應擔當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職責,要「顧全大局」。稱民主發展要透過過程慢慢達到共識,希望議員三思,到底慢行或是原地踏步對香港利益較好。

圖:政府新聞網

文:白影,Kevin Li

#TMHK20150423

報章評論全文:

2017 一定要得

2015年04月23日
為推動香港的政制發展,行政長官在2013年10月宣布由我、律政司司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組成政改諮詢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在過去18個月的工作中,我們進行了兩輪公眾諮詢,出席了超過300場諮詢會及地區活動,收到超過26萬份書面意見;專責小組與立法會議員進行了早餐會、晚餐會、分批約見;特區政府亦安排了立法會議員與中央負責政改的官員在香港、上海和深圳會面等等。其間發生了歷時79天的違法「佔領行動」、立法會泛民議員的「全面不合作運動」和形形式式的抗爭活動,為本來已是相當複雜和敏感的政改討論,增添緊張和令人焦慮的氣氛。儘管如此,專責小組和相關同事仍然抱着迎難而上的精神、實事求是的態度,向達致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邁進。

特區政府昨日發表了《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標誌着這次政改工作已進入最後、最關鍵的時刻。我們以《諮詢報告及方案》封面的口號是「2017,一定要得」,是要反映廣大市民對如期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的期盼,不願這個香港民主發展歷史性進步的機會白白流走。政府提出的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大概在兩個月後便會在立法會進行表決,我懇請各位市民積極發表意見,支持通過普選方案。

在過去一年半的討論中,有三點是非常明顯的。一是廣大市民一直都十分期盼在2017年能順利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歷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二是行政長官普選源於《基本法》的規定,因此,制訂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嚴格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符合特區的憲制和法律地位。三是作為一個多元開放的社會,對政制發展這極具爭議的議題有不同意見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制要向前發展,大家就必須求同存異,尋求共識。特區政府的工作,就是要設計一套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從而如期實現2017年「一人一票」的普選目標。

特區政府昨天提出的具體方案,完全符合《基本法》和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的有關規定,並用好了《決定》提供的空間,採納更民主、更開放的做法,從而增加行政長官普選的競爭性。我們相信方案能回應社會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強烈訴求,以及在眾多不同的意見中力求平衡,能爭取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接受,讓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得以落實。

按照特區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負責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沿用現時選舉委員會安排,按四大界別下38個界別分組組成,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要求的均衡參與、兼顧各界各階層利益的原則。提名委員會的提名程序將分兩階段進行,在「委員推薦」階段,採納較低的「入閘」門檻,讓更多有志人士可成為參選人,爭取提名委員會支持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1,20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每人只可推薦一人,獲得120名委員聯合推薦後可成為參選人,每名參選人最多只可獲得240名委員聯合推薦,換句話說,制度可容許最少5個和最多10個參選名額。在提名過程中,每名參選人將有足夠的時間和平等的機會,向提名委員會委員和市民大眾介紹政綱,爭取支持。提名委員會委員可選擇支持所有參選人或部份參選人,並至少投票支持兩名參選人,獲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支持的兩至三名參選人將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在候選人當中選出行政長官,得票最高者當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個競選方案合憲、合法、合情、合理而且公開、公平、公正、具透明度、有競爭性,值得向社會推薦。

社會上有部分人認為中央或特區政府應該承諾將來選舉辦法可以優化,以增加市民對落實方案的決心。事實上,行政長官實行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選產生後,即已實現《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最終達至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至於普選制度確立後的優化問題,《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已清楚提供可啟動進一步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法律基礎。當然,是否有需要進行修改及啟動相關修改程序,要視乎當任行政長官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作出考慮。

香港社會自回歸以來就普選相關議題已討論多年。走過那麼漫長的「普選之路」,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樣,充滿期盼,希望可以讓普選在2017年付諸實行。如果方案被否決,不但政制發展原地踏步,更無法估計要到何年何月才會再次啟動「五步曲」,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相反,若2017年能夠落實普選,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特區政府將有足夠的政治能量進一步推動政制向前發展,包括實現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立法會在香港的政制發展擔當重要的憲制角色和責任。要成功落實普選,我們必須得到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方案。社會上有不同機構進行的民調,大部分反映一直以來有一半或以上的受訪者接受按照《基本法》和8.31《決定》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辦法。民意的取態是非常清晰的。我和廣大市民一樣期望議員考慮多數市民的意願和政治現實,作出應有的承擔,展示所需的勇氣,以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為依歸,讓香港市民可以普選行政長官、讓民主發展可以向前走。

從第一輪諮詢「有商有量,有根有據,實現普選」,到第二輪諮詢的「2017,機不可失」,香港經歷了不平凡的16個月。在這段時間,社會爭拗不休,甚至出現社會秩序及法治被衝擊。不過,香港廣大市民的理智、堅毅、務實、守法等素質也展露無遺。現在,政府已實實在在提出具體方案,回應廣大市民對落實普選的強烈訴求。儘管前路艱辛,我期盼在中央堅定不移地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推進民主發展,在各位立法會議員願意放下成見、求同存異、理性溝通下,我們能夠實現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共同創造香港政制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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