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承認於二零一九年理工大學衝突期間參與暴動 是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一名男學生承認於二零一九年理工大學衝突期間於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是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當時十七歲的被告被捕時沒有攜帶攻擊性物品,相信被告只是受朋輩影響而一時衝動參與暴動,因此作出上述判刑。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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