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濫收佣金被裁定罪名成立 須罰款1.6萬元

勞工處接獲一名外傭投訴被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經調查後檢控上環一間涉事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及一名相關人士。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被罰款1.6萬元。

勞工處提醒,根據《僱傭條例》,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其相關人士不得向求職者收取訂明佣金以外的任何酬勞或費用,而訂明佣金的金額亦不得超過求職者首月工資的10%。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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