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中銀保險前部門主管索賄不遂 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還押候判

中銀集團保險一名前部門主管被控於二零二二年尾至二三年初,向一間保險經紀公司董事索取利益,以協助對方促成逾六百輛新的士車保申請,涉保費總額超過二千四百萬港元。該名董事拒絕賄賂要求,事件揭發後被告否認控罪,惟經審訊後,東區裁判法院是日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罪成,案件押後至七月十八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被告黃嘉榮,三十九歲,案發時任職中銀集團保險經紀代理拓展部團隊主管。部門負責與經紀公司聯絡銷售汽車保險,其中一間合作公司萬和保險擬為其客戶購入大量的士保單。期間該名董事提議調低保費或增加佣金,黃遂向其提出收取總保費百分之一至三作為回報,估算涉款或達二十四萬港元,但最終未有得逞。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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