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十八歲文員涉男廁塗鴉煽動字句 被控違四項罪名還押候訊

一名十八歲男子涉嫌三度在尖沙咀中港城第三座男廁內塗寫具煽動性的字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並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刑事毀壞」。案件今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庭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九日,以便警方繼續調查其手提電話及電腦資料。

被告梁佳樂報稱為暑期兼職文員,涉嫌於本月十七、十八及二十一日,在同一洗手間廁格牆壁上寫下內容涉煽動他人仇視或藐視香港特區憲制、行政及司法機關,並鼓吹違法行為。

國安處早前調查後鎖定其身份,於本週一其再次到場作案時將他當場拘捕,並檢獲涉案的箱頭筆。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至下次再訊。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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