蠔涌炸彈案是日提訊 現排期於九月中開審
五名介乎二十一至三十四歲男子涉嫌於二零一五年五及六月於西貢蠔涌舊亞視片廠製造炸彈被捕,及後五人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等罪。
五名介乎二十一至三十四歲男子涉嫌於二零一五年五及六月於西貢蠔涌舊亞視片廠製造炸彈被捕,及後五人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等罪。
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是日出殯,其靈柩早上十一時抵達沙田鄉議局進行公祭,該局門口寫有「一生磊落愛國愛港愛鄉垂範後世,承先啟後存孝存忠存義無愧今生」字句迎接。劉的靈柩於下午二時半左右到達龍鼓灣村進行公祭,約下午四時,靈柩送往龍鼓灘村劉氏祖墳落葬,至傍晚約五時半劉的靈柩正式入土。
承上文,三人得悉宣判後表現平靜,周永康曾望向坐在公眾席的父母並面露微笑,他的父親以點頭回應;而黃之鋒離開法庭時高呼「香港人不要放棄」;另羅冠聰的女朋友則向犯人欄方向豎起拇指並報以微笑及向羅說「加油」。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前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於是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左右宣布判決,黃被判監禁六個月、羅被判監禁八個月監禁及周被判監禁七個月。包括被告父母、數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內等約百名旁聽支持者聽到結果後不滿,部分人士落淚。「保衛香港運動」人士在法院外得悉判刑後播「喜氣洋洋」歌曲慶祝。
日前報稱被擄走和毆打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昨日被警方落案控告「誤導警務人員」罪,是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下月十四日再提堂,期間不准離港。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立法會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於晚上流會,其後大樓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爆炸。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三人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於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被捕。其後三人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早前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即時監禁,覆核聆訊今早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
七名警員在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其中一名被判囚兩年的警員關嘉豪今早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關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港鐵觀塘綫油麻地站附近於晚上六時四十五分左右有信號故障,整體行車時間比平日多五至十分鐘。
荃灣灣景廣場一間百貨公司,中午時分有腐蝕性液體由天花滴下導致六女兩男受傷,年齡介乎十至六十歲,他們分別頭、頸和手部受傷,未有人留醫。
隸屬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的警長朱志豪,大前年休班時在廟街召妓,完事後更威脅對方在三小時內離港,否則便會拘留她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