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四眼哥哥最快三點離開 毓民籲戰友到收押所聲援
約下午兩時十分,獨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熱血公民」成員以及約三十名市民在荔枝角收押所外聚集,聲援今早被判刑的「四眼哥哥」鄭錦滿。黃毓民在發言時指未能確認鄭離開拘留所的時間,但相信鄭最快能在今午三時離開,呼籲本土派以及「四眼哥哥」的戰友前來聲援。
約下午兩時十分,獨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熱血公民」成員以及約三十名市民在荔枝角收押所外聚集,聲援今早被判刑的「四眼哥哥」鄭錦滿。黃毓民在發言時指未能確認鄭離開拘留所的時間,但相信鄭最快能在今午三時離開,呼籲本土派以及「四眼哥哥」的戰友前來聲援。
承上文,於「四眼哥哥」鄭錦滿被判刑二十一日後,首先有消息指之前所拘留的二十二日(8+14日)均不能從刑期中扣除。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日前被起訴於去年七月三日在香港襲擊梁振英,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案件是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東區裁判法院六樓第一庭提堂。
(1200更新:懲教署與法庭警察「對數」後得出所有刑期已被扣除,因此「四眼哥哥」有望於今日下午二時後,於荔枝角收押所獲釋。確切結果需待他從九龍城裁判法院返回收押所後才能知悉。)
(1110更新: 懲教署回覆辯方律師,八天刑期亦會被扣除,鄭將於今日下午二時獲釋)
(1030更新: 律師表示會扣除之前的十四天拘留期)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日前被起訴,涉嫌於去年七月三日在香港襲擊梁振英,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案件是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東區裁判法院六樓第一庭提堂。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離開中區警署前接受網絡媒體之短暫訪問,透露週四(八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會在東區法院第一庭提堂,並表示這是起訴程序的一部分。
1730 【黃毓民被控普通襲擊梁振英 自簽保釋週四上庭】
相關片段:https://youtu.be/TtaQgNzc70Y
承上文,約有三十名「普羅政治學院」及「熱血公民」成員到中區警署外聲援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起訴事件。
獨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今午到中區警署,就他去年中於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向梁振英投擲水杯事件正式進行起訴程序。黃於進入警署前向前來聲援的市民發言,表明沒有錢聘請律師,計劃在庭上自辯,並指警方做法屬政治檢控,但並不畏懼。黃認為審訊期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其餘六十九位議員、三司十二局局長以及特首梁振英有需要前來作供,並反問現場支持者「係咪好好玩呢?」,現場支持者均表示認同。
承上文,由於有「鳩嗚團」成員主動到旺角警署為疑似傷人事件提供資料,部分「鳩嗚團」成員到警署正門外聲援。十多名警員在警署門外架起鐵馬隔離到場聲援的「鳩嗚團」成員。「鳩嗚團」成員不時高叫口號,氣氛大致平靜。
民建聯是晚在旺角倫敦大酒樓舉行活動,據報民建聯九龍西議員蔣麗芸亦在場。「鳩嗚團」約二十名成員在九時左右撐起黃傘,到場外聲討。由於雙方發生口角,並懷疑有人受傷,警方奉召到場,分隔持不同意見的人士,並派出攝錄隊拍下過程,高峰時有四架警車戒備。至晚上十一時左右,參與活動的人士在警方護送下離開,一名相信是親建制派人士被帶走到旺角警署調查,另有一部分「鳩嗚團」成員自願到警署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