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案再多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終審法院是日處理「東北案」中兩名被告招顯聰及「社民連」成員梁曉暘的保釋等候處理上訴申請,開庭前「社民連」及「工黨」等團體到場聲援。二人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招顯聰另須以一萬元人事擔保,二人在等候處理上訴申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並居住於申報地址及每星期到指定警署報到一次。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處理申請時指招顯聰曾缺席刑期覆核聆訊,代表律師指其缺席聆訊是因接收不到通知,被馬質疑其是否沒有接受到相關信函,其後招透過代表律師答覆他沒有固定地址及電話號碼。馬認為提供可聯絡到的電話號碼是合理要求,要求辯方在招被釋放前確保其有一個能夠與招聯絡的電話號碼,亦要求他承諾以後準時出席聆訊。

梁曉暘步出庭外時感謝家人朋友支持,指這幾個月過得不容易,又對着早前他仍然是長頭髮模樣的紙牌笑言即使自己外貌改變,但自己仍然沒有改變。其父親對梁能夠保釋感到高興,梁則指自己現時最希望與家人吃飯。

二零一四年六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當中十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並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其後提出刑期覆核,各被告被改判監禁八至十三個月,眾人早前向上訴庭合共提出十一條法律觀點問題,上訴庭早前裁定八名申請人之其中四項法律觀點重要而有廣泛重要性,案件其中八人早前亦已獲終審法院批准保釋等候處理上訴申請,終審將視乎下月十六日開審的「公民廣場案」上訴結果決定是否批出眾人之上訴許可。

文、攝:Liona Li
#TMHK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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