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除非與工作待遇有關 公務員發表意見時需考慮與身分有否存在衝突

府早前要求現職公務員在四星期內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上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表示公務員可以市民身份表達對政策的看法,如以公務員身份,除非與待遇有關,否則要考慮言行與其身份是否有衝突。

德權下午就公務員簽署聲明回應記者提問,表示公務員本身以市民身分表達意見受到《基本法》保障,當以公務員身分發表意見時,言行需要考慮與公務員身分不會存在衝突。

問到為何倉卒跟進公務員要於一個月內宣誓,聶德權指今次跟進並不算急,在去年七月已向立法會的委員會提交建議,亦有超過半年時間與相關的公務員團體進行諮詢和磋商。聶德權強調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及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本身的責任並非新事物,所以簽署聲明只不過是一個公開的確認和承諾在這方面的責任和要求。

德權又透露簽署聲明的要求將適用於非公務員合約的政府員工,他指這類員工直接與政府有一個僱傭關係,將會在完成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後再作處理,相信所牽涉的人數相對較少。

攝:Liona Li
文:Zulu Lo
#TMHK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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