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及黃耀明被控選舉舞弊案 法庭撤控兩人需守行為十八個月
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及歌手黃耀明被廉政公署控告在二零一百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舞弊,法庭批准兩人以二千元守行為十八個月來撤銷控罪。
黃耀明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時僅唱出歌曲《問我》部分歌詞,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10805
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及歌手黃耀明被廉政公署控告在二零一百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舞弊,法庭批准兩人以二千元守行為十八個月來撤銷控罪。
黃耀明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時僅唱出歌曲《問我》部分歌詞,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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