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義務急救員男子理大衝突中暴動及無牌管無線電罪成 判囚三年半及罰款二千五百元

一名男子於二零一九年理工大學衝突期間自稱義務急救員,是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參與暴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名成立,判囚三年半及罰款二千五百元。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認為自稱義務急救員則可以免於刑責是自欺欺人,並稱被告從理工大學逃走沒有疑問是希望逃避拘捕。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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