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手機案押後至十二月十七日審前覆核 控方將傳召廿五位證人作供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年四月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去政府行政主任梁諾施的手提電話,被警方控以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案件是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許智峯否認三項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七日作審前覆核,許獲准繼續以港幣八千元繼續保釋。

控方於庭上表示將傳召包括一名法證專家在內,共二十五位證人作供,又會呈上兩段共長二百一十三分鐘的錄影會面片段、三十分鐘的立法會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兩段共長十八分鐘的媒體訪問片段為證據。

(資料圖片)
文:Liona Li
#TMHK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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