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外勤員公開警員個人資料判囚兩年 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三十三歲電訊外勤員去年九月於網路通訊軟件公開警員個人資料,是日下午被裁定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一項項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罪成,判囚二十四個月,警方歡迎裁決,強調處方會積極執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指,「網路起底」對受害者構成心理困擾,提醒大眾法庭月前就警員和家屬被公開個人資料行為的臨時禁制令仍然有效,透露處方目前已完成兩宗案件法律程序,仍有另外兩宗案件正排期審理。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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